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据新华社电 根据教育部网站7日发出的预警通知,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四川、辽宁、云南、广西等地相继发生多起4.5级以上的地震,春季又是雾霾、雷击、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多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本地容易出现的自然灾害,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自然灾害。
通知说,各地可根据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测信息,适当调整学生上课时间或地点,严防学生在学校和上下学路上遭遇灾害侵袭伤亡事故,保障学生在自然灾害中的安全。通知要求各地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门卫、值班、巡逻工作,严防校外无关人员闯入校园。要努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非法营运学生车辆和车辆超载、超速等现象。
湄公河惨案受害船员600万赔偿金发放完毕
据中新社电 记者7日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将湄公河“10·5”惨案600万元赔偿金,按判决赔偿比例,全部发放给遇难船员家属。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并被抛尸入水。随后,中国警方历经10个月艰苦、缜密侦查,查明了整个案件真相,成功抓获并移送起诉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和扎拖波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2年,昆明中院依法公开审理,判处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4人死刑;对扎波和扎拖波分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8年。同时判决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一审判决后,糯康等人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法院核准,昆明中院于3月1日对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执行死刑。随后,该院于3日至4日向遇难船员家属兑现了全部赔偿金,至此,法院对糯康等6名罪犯审判执行工作全部结束。
三亚一家9口出海游玩4名女性不幸溺水身亡
星报综合报道 3月4日下午2时许,在三亚海棠湾后海岭附近海域发生一起海难,4人溺水身亡。
6日下午,记者来到三亚海棠湾镇后海村铁炉港,一名司机介绍,当时船上坐了包括开船人在内的4名成年男子,3名女子和2个小孩。他们大概想靠近岸边下船玩水。但是当天风浪很大,开船的人技术又不是很好,在他掉头转弯的时候,一个浪过来将船打翻了。
溺亡的4人都是女性,一名是50岁左右妇女,有两名20多岁,最小的6岁。死者是福建人,其亲戚在铁炉港从事海水养殖,并租有海上浮台。4日下午,一家9口人乘小渔船出海游玩。海难当日下午3个大人的尸体被找到,小女孩尸体在6日早上被找到。
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段副局长称,该遇难船只虽是编外船只,但也属于三亚海洋与渔业局的管理范畴。出事时,船只驾驶人不是该渔船的登记人,也无相关证照。目前,三亚方面已对此事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