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法制办获悉,《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正式公开征集意见。为保护市容市貌,该市拟立法叫停多种户外广告的方式。其中包括广告不得损害城市容貌或建筑物形象,禁止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采用手持等方式设置流动广告,户外广告每年必须做一个月公益,不得在橱窗内外书写、粘贴招牌等等。
据介绍,单位和市民可以在3月7日前,登录“合肥政府法制网——地方立法——立法征求意见”专栏,就《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技术规范提出宝贵意见。
通过网络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在征求意见稿下方点击“发表意见”;电话(传真)请拨打63538475;邮件请寄至“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1区B座2409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angqiang35384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