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红十字会的救助更加公开透明?如何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记者了解到,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安徽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省红十字会聘请了11位社会监督员,这些监督员将对红十字会财务、项目及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分配等事项进行监督。
据介绍,社会监督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社会、法律、媒体、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志愿者及其他社会人士等组成。此次聘请的11名监督员中,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原巡视员余华柱为主任委员,芜湖市卫生局计财科会计丁蕾、本报编委樊立慧等10人为委员,聘期为3年。
根据安徽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讨论稿),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对红十字会财务、项目以及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分配情况等进行社会监督;应公众的要求,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要事件进行调查,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独立向社会公众发布年度或特定事项的监督工作报告;征集并转达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红十字会积极构建法律监督、政府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综合性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2013年,省红十字会将坚持工作信息化,配合总会推进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建设,还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把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