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两日,合肥各大小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始报到,学校收费问题再次引起家长关注。记者昨日就各年级的学费标准,采访了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据悉,合肥市物价局从今日开始将组织人员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执行和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家长一旦发现学校收费超出标准,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
幼儿园:只能收保育费、伙食费
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正常开园时间内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上限标准为省一类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000元;市一类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800元。普通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最高收费标准14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A类、B类、C类三个等级,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每生每学期A类3200元、B类2700元、C类2200元。
其他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应当经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小学、初中:公办学校免收课本费
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校学生均免收杂费和课本费(指国家课程教科书,不含学具、教辅用书等)、作业本费。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提供的作业本、课本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发放免费作业本、课本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的,与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高中:不得跨学期收费
高中阶段学校应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合肥市公办高中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普通高中招收的“综合高中班”按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城镇公办职业学校每生每学期350元;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每生每学期1000元。
在教辅材料收费中,学校必须要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无偿进行代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