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倪旭生 郭亚东 记者 赵汗青) 2月4日0时20分许,芜湖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指令称:一名叫苏某芬的女子,系吸毒人员,现入住无为县无城镇某宾馆,要求核实她来无为目的并进行尿检。
接到指令后,无为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巡逻防暴大队配合下,在某宾馆101房间,成功将苏某芬控制住,当场缴获吸毒用具冰壶三只,锡箔纸一张。经过对苏某芬冰毒试剂尿液检测,其结果呈阳性。嫌疑人自己也供述了在几天前曾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
经查,苏某芬,女,1985年6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牛场镇某村民委员会。2013年1月1日,苏某芬因吸食毒品,被无为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行政拘留十四日,并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但她拒不接受社区戒毒,仍滞留在安徽无为县城,并继续吸食毒品。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