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共有8家拍卖公司进入2013~2014年全省公物拍卖指定企业的公示。
据介绍,公物拍卖企业每2年指定一次,指定有效期为2年。其中允许拍卖的公物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国有资产。
省商务厅流通处处长杨从军告诉记者,要拿到“公物拍卖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具备依法成立并开展拍卖业务5年以上、注册资本和所有者权益在500万元或以上,连续2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3名或3名以上国家注册拍卖师及其他相关条件。除此之外,还要面对工商部门对信用、违法违规记录的审核。
“只要发现有一次违规行为,立即打入‘黑名单’,不会进入候选。”杨从军告诉记者,这8家拍卖公司将报省政府,一经批准,就将拿到全省范围内的“公物拍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