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文明办获悉,我省“道德信贷”日前正式推广,授信对象为“中国好人”和市级以上(含)道德模范,根据道德模范生活和生产经营实际有效需求,以家庭为单位,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并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方式。
“‘道德信贷’的重心在于精神与物质‘两富’的结合,通过道德量化评价体系的构建,引导人们树立道德是一个人的最大资本理念,激励更多的人崇德向善。”省文明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好人好报的社会氛围,给讲文明、守诚信的道德模范提供优质高效的授信服务,帮助道德模范赢得发展机遇,改善生产生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省文明办与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日前决定在全省推广实施“道德信贷”。
据了解,“道德信贷”的授信对象为被市级以上(含)政府授予的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榜好人。在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对道德模范授信,优先安排信贷计划。授信后,优先满足道德模范用信需求。根据道德模范生活和生产经营实际有效需求,以家庭为单位,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并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方式。对信用良好的道德模范,给予全部或一定额度的信用方式授信。
原则上,对道德模范贷款利率,按不高于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执行。对道德模范优先办理安徽农金“金农·易贷福农”卡,可以足不出户自助办理用款和还款手续。各级农信社围绕道德模范生活消费和生产经营,提供更多的金融知识,免费开展金融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
此外,省文明办要求各地文明办,要配合当地行社做好道德信贷的考察、论证和评审工作,并对贷款授信提出参考意见,同时协助当地行社开展到期贷款收回工作。对诚实守信的,给予表扬;对恶意逃债的,由核发证书的文明办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公告,实行依法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