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两节”补助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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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两节”补助标准确定

 

星报讯(记者 任金如)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中央财政对城乡困难群众“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即将发放,城镇低保对象将按每人3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将按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将按每人360元的标准获得补助。

为做好2013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安排拨付各类补助资金近12亿元。其中来自中央财政对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9.4亿元,主要补助对象为建国前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的冬春救灾资金1.69亿元,目前已经下拨。省财政还安排6000万元,用于对因灾因病导致的生活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困难家庭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临时生活补助。

据统计,目前我省有农村低保对象212.7万人,城市低保对象82.6万人,农村五保对象45.4万人,重点优抚对象48.2万人,因灾需救济对象250.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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