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交纳所得税明显减少。记者昨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交纳所得税31.9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0.25元,下降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