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以结婚为名,骗取彩礼后就想办法“开溜”, 80后的贵州姑娘林某,因诈骗金额巨大,近日来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2011年6月17日,林某和马某(另案处理)事先预谋,以假结婚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后经张某某介绍,林某到来安县汊河镇黄牌村刘庄组黄某家中,以和黄某结婚为由,骗取黄某家“父母抚养费、彩礼钱”共计人民币40000元,其中林某分得25000元,马某分得15000元。事后,黄家又给马某介绍费3000元,给林某一条黄金项链和3000元钱。
2011年6月25日,林某和“新郎”到江苏南京购买结婚用品时,借机逃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