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补助“营养”了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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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营养”了供货商?

金戈
 

连日来,在湖南凤凰县支教的大三女生小梁连发微博,揭露“营养午餐”现状,“国家拨款3元的营养午餐,到孩子手上,就是一盒牛奶、一片小面包。”记者获悉,凤凰的“营养午餐”仅价值2元。(11月25日《羊城晚报》)

一组数据令人侧目:当地奶站和面包公司湖南经销店的销售负责人说,牛奶批发价为1.6元一盒,小面包为0.3元。学校要采购,他们免费送货上门。据此推算,国家每人补贴3元的“营养午餐”,最终学生拿到手的是2元物品,“利润率”达50%。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概念,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状态。于是湖南凤凰县3元营养餐“利润率”达50%的咄咄怪事就发生了。依照无利不起早的心理,1元利润就是供货商们的“有限理性”。

3元营养餐计划本是提升公共福利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但实际结果是营养了供货商,却饿了孩子。究其原因,笔者以为有以下几点。

其一,在于道德误认。营养餐这类公益行为,因其公益性,从而很少会有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也很难监督。于是等、靠、要成为一种典型现象,赊账成为必然选择,很少有被扶贫方直起身子问道:说好了的扶贫款呢?

其二,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具有“经济人”属性的食品企业等市场组织存在的目的。如果他们承担了带有扶贫性质的公益行为,那么通过扶贫来追求利润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由此看来,要想改变这种1元合理理性利润的现象,只有改变这种扶贫路径。

其实,我国有专门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在要做的是落实。对照此事件,首先是落实资金的发放对象,使真正的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得到扶贫资金,而不是一层一级地发放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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