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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看到违规燃放,请“留个影”
3上一篇 2012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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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不是你想放就能放的
市民看到违规燃放,请“留个影”

 

星报讯(宋洲亚 记者 王涛 张敏) 岁末将至,烟花爆竹很快又将登上“舞台”,但图喜庆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但处罚很重,所造成的损失也得自己“埋单”。

图喜庆,鞭炮阵阵险伤人

昨日上午9时许,民警巡逻至省城滨湖家园门口时,听到阵阵鞭炮齐鸣。一时烟雾四起,一些类似石膏头的碎砾纷纷落下,险些砸中经过的人和车。

民警当即上前进行处理,经过了解得知,这家人因买辆新车,为图喜庆,遂在门口违规燃放爆竹。经过拍照固定证据后,民警让当事人前往派出所接受处罚。

“一般会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会以上限进行处罚,引发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民警介绍道。  

取证难,市民看到“留个影”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非个别现象,今年以来,仅芜湖路派出所就查处违规行为11起,处罚11人,成功劝阻80起准 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该所所长李韬告诉记者,社区民警每日在辖区内进行巡逻,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不仅如此,警方也将针对居民最反感最头疼的凌晨燃放爆竹一事,加大巡逻和处罚力度,“不同于白天,凌晨燃放的安全隐患最大,一方面严重扰民,另外很容易引燃户外易燃物品,造成夜间火灾。”

查处过程中,最困难的就是取证。警方也建议居民拿出相机或带录像功能的手机,给燃放鞭炮的人“留个影”,以方便警方调查取证。

链接: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区的城市建成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不得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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