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公司最近出了新规定:迟到不罚款,改为“体罚”。这个“体罚”,可不是打手板心,而是爬楼梯。因为公司在19楼,所以迟到了就爬19层楼。(11月13日《华西都市报》)
爬楼梯,这本是该公司“逼”员工锻炼的招数。每天10点是公司的锻炼时间,全公司的人都要参加。最常见的锻炼方式就是爬楼梯,不过迟到的人要多爬一趟。锻炼之后,公司会在茶水间准备零食、饮料,为员工补充体力。同时,公司更有“金钱刺激”,只要在一周内,每天都在爬楼梯中最先到达的员工,能获得200元的奖金。
正如公司老板所说的:“很多白领身体呈现亚健康,公司有义务让大家活得更健康。” 从表面上看,这家公司确实很人性化,既为员工健康着想,还给员工准备了食品、奖金激励,其善意的初衷毋庸置疑,为提升员工身体素质的良苦用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既然锻炼是强制性的,就可能会在客观上不符合一些人的主观愿望和实际情况,强制锻炼更有可能和部分员工的工作及生活习惯相冲突。因此,公司强制员工锻炼本身就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