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长江东路、东一环路、东二环路等111条道路被划定位为重点道路,人民广场及周边50米、淮河路步行街及周边50米、杏花公园周边50米等84处被划定为重点地区。对这些重点道路和重点地区,将采取特殊的管理规定。
据介绍,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外部进行清洗、粉刷和修饰;对影响市容的脏污、缺损,应当及时清除和修复。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屋顶和外走廊,不得违法搭建或者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封闭阳台、安装晾衣架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不得新建实体围墙。现有实体围墙,应当逐步改造或者拆除。在城市道路上空及楼宇之间设置的架空管线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其中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或者拆除。在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不得散发印刷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