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合肥市民张先生来电称,他想把名下一套房产赠与热恋中的女友,但他担心,如果日后没结婚,房子能否拿回来。
据张先生介绍,他和女友正在热恋之中,虽尚未结婚,但双方已将彼此视为结婚对象,并到了谈婚论嫁阶段。为了表明对女友的爱意和诚意,最近他萌生想法,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产权赠与女友,“希望她明白我的一片心意。”
对此,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的公证员表示,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就可以办理公证,但赠与合同一旦经公证后,即使女方不同意与张先生结婚,他也不能撤销赠与。她建议张先生充分考虑利弊,切勿盲目办理,如果想表达爱意,可在婚后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将房子给女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