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理发店做个头发,结果被他们烫成这样,我希望他们带我去医院看看伤口,他们不仅不愿意,还骂我!”昨日上午,家住合肥东方花园的蔡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烫发遭遇。
后颈被烫伤出现化脓现象
据蔡女士介绍,自己在小区附近的一家理发店美发时,被店员烫伤后颈。美发店提出该次美发打折作为赔偿。因为疼得不重,蔡女士说当时没太在意,本着息事宁人的心态,也答应了美发店的说法。
直到回家后烫伤处发炎流脓,蔡女士才发现伤势不轻,于是便要求店员负责她的医疗费,“我告诉他们,之前美发的钱我还是给你们,你们得带我去医院治。”但遭到理发店拒绝。不满的蔡女士便报警。“结果他们当着警察的面骂我,还不承认烫伤了我!”蔡女士只得自行去医院治疗,经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烫伤并引发湿疹。 记者注意到,蔡女士的后颈处有大片明显烫伤红斑,并伴有化脓现象(见图)。
理发店:我们没有烫伤过顾客
随后,记者来到理发店。该理发店面积约三十平方米左右,对于蔡女士的说法,店内工作人员表示不认可:“我们没有烫伤过顾客。”店员表示,顾客如果在他们店内发生意外,应该现场提出,而不是几天后要求赔偿。
工商部门:索赔要有证据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凭证蔡女士将难以索赔。“理发时应当索要发票,然后和医院出具的病历一起作为证据。否则双方各执一词,我们很难判定。”工作人员说。
但蔡女士无法提供发票,“这种小理发店做头发都是不开发票的,我也没想起来要发票。”蔡女士无奈地说。工商部门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但消费者也应当注意保存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