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行窃,女孩故意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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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行窃,女孩故意怀孕
警方提醒:别妄想有所“照顾”
刘冬梅 记者 范竹标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但在小丽的眼里,肚里的孩子竟成了行窃“保护伞”。10月15日下午,当她再次伸手被抓后,还妄图替两名望风团伙开脱。

当日14时许,位于省城合裕路一家超市的员工在商场发现1男2女形迹可疑。几分钟后,监控室发现其中一名女子偷了顾客的手提包,工作人员迅速将手拿行窃赃物的女子抓获并报警。

民警调查后大吃一惊,行窃女子小丽21岁,已怀有身孕。面对审讯,小丽毫无沮丧之情,天真地以为,即使警察把她抓去,也不能把她怎么样。当民警讯问其与另外二人的关系时,小丽辩称不认识。细心的民警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发现,21岁的小伙小宇和19岁的女孩小敏均来自同一个地方,且与小丽的老家相距较近。

通过进一步审讯,3人如实供述了实情。据小丽交代,她怀孕的目的就是方便在偷窃的过程中做掩护。在行窃过程中,3人分工明确,小宇负责踩点,多为超市和各大商场,随后和小敏在一旁望风,小丽则负责行窃。

“这伙人对‘母性’一词毫无概念。”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遇到此类案件,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目前,小宇和小敏已被刑拘,小丽因怀孕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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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介绍,孕期妇女因涉嫌犯罪被逮捕,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在未被法院判刑前,一般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很多不法分子误以为孕妇可以脱罪,其实,法院不会因她们是孕妇而在量刑上有所照顾(死刑除外)。按照法律规定,在判决生效后,暂予监外执行,直到过了孕期和哺乳期(产后12个月)后再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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