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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水烫伤幼童,须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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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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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水烫伤幼童,须留心

曹庆中 王鹏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幼童陶某随父母租住在合肥一小区,合租者孟某在客厅烧水,陶某不慎碰倒水壶被烫伤。近日,陶某父母起诉至庐阳区人民法院,索赔4万余元。

据了解,孟某当时烧水准备洗澡,将水壶插上电后,便和陶母在一旁聊天。陶某坐在学步车上玩耍,不慎碰到水壶电线,开水洒在其身上,导致多处烫伤,烫伤Ⅱ-Ⅲ度。

星报提醒:家有幼童,家长一定要留心看管,切勿让其靠近、接触开水、电源、火源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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