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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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涉及所有设市城市及县城,行业代收有望成为现实
李育 记者 王玉
 

昨日,省物价局发出最新通知,到“十二五”末,我省所有设市城市及县城均应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据悉,目前合肥已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不过下一步还将进行改革,最大的可能是由其他行业部门代收费用。

据介绍,在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中,将科学核定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成本,在划分财政补偿、垃圾发电补偿与收费补偿范围和界限的基础上,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等不同群体,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不足以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当地财政应给予补偿。

同时,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今后,凡是新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市、县,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应采取与城镇供水价格合并计收的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等在确定计费方式后,应委托供水企业、交通、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市县可采取“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征收垃圾处理费。

此外,对实行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单位和居民,可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政策,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积极性。

据悉,合肥已经全面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正在酝酿下一步的收费方式改革。到底是将垃圾处理费放在水费里收取,还是放在税费里收取或是财政直接支付?这还要等方案通过合肥市政府常委会定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年内,合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方式,将由现在的挨家挨户上门收取,改为行业单位代收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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