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盗窃多次被判刑,出狱不久不仅重操旧业,还趁失主外出,在其家中吃住。日前,肥西县检察院以盗窃累犯对黄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从重判处的量刑建议。
黄某某,35岁,自2005年7月开始,曾因犯盗窃罪,先后四次被判刑、劳教。2012年6月3日,出狱不久的黄某某悄悄潜至铭传乡农林村居民汤某家中。盗窃未果后,他见家中无人,便索性留在其家中吃住数天,偷吃了十斤大米及两筒挂面等食物。6月8日,汤某外出打工归来,发现黄某某睡在他家中。见被发现,黄某某逃离现场。
6月25日晚10时许,他窜至铭传乡聚星湖庄园内,翻窗进入厨房,见厨房冰箱里有一只老母鸡,随即“顺”走,并在庄园的小木屋内,用电饭锅将偷来的老母鸡炖熟后食用,天亮时他才离开。次日晚,意犹未尽的他再次潜入庄园,又偷食了一只老母鸡,并盗窃香烟、皮鞋等物。
随后,黄某某又潜至居民施某家中,趁家中无人,在其家中吃住一天。6月29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黄某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