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新聘幼儿园教师必须“持证上岗”,禁止公办幼儿园在职园长、教师私自举办幼儿园或参与举办幼儿园。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正式出台了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这也意味着该市幼儿园教师管理有了“紧箍咒”。
新聘幼师须“持证上岗”
合肥市今后将在每年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计划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新聘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保育人员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卫生保健员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合格证》。
同时,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幼教教研员条件、标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培养名师和名园长,建立“名师工作室”和“名园长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名园长在幼儿园管理等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
严禁公办园长私办幼儿园
合肥市教育局此次出台幼儿园教师管理意见最大亮点是加强管理,给幼儿园教师戴上“紧箍咒”,依照合肥市教育局要求,禁止公办幼儿园在职园长、教师私自举办幼儿园或参与举办幼儿园;以挂职、派驻、支教等形式,帮助其他幼儿园办园的,不得领取报酬;聘用的教师必须依法履行合同,不得擅自离职。
从今年开始,合肥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制定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年度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情况,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晋级、职评等挂钩,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