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杨联文 葛玫 杨阳 记者 马冰璐) 因不想骗客户钱,王某某辞去电话销售工作;因欠债,她又“重操旧业”,最终落入法网。王某某先打电话给客户谎称对方“幸运中大奖”,再许诺免费送化妆品、电脑(实为伪劣产品),通过向被害人收取物流费等费用进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72.9余万元。昨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王某某,女,36岁。2010年5月,在合肥和家人吵架后,她跑到北京散心,后被招聘做电话销售。干了一个星期后,她感觉骗客户的钱不太好,便辞了职。可过了一段时间,因家中常年处于欠债状态,她决定“重操旧业”,尝试电话销售式诈骗。
从2010年9月起,她先后在合肥市瑶海区租了三间房,买了十几部固定电话、一部电脑,用网络改号器将电话号码改为“010”开头的号码,并网购了大量客户信息,联系了价格低廉的伪劣高档化妆品货源。
随后,她还招聘他人冒充“北京电视购物中心礼品发放处”的工作人员,给全国各地的客户打电话。在电话中,他们称,被害人前期在电视购物中心购买产品的信息被他们公司抽中为“幸运大奖”。为了感谢客户,现免费赠送大礼包——法国原装进口高档护肤品六件套装,市场价是1680元。而被害人只要支付298元或328元不等的物流费等费用,礼品就送到家。
一开始,“生意”并不是十分红火,直到2011年才开始渐渐有“起色”。面对如此“丰厚”的礼品,不少人上当受骗,王某某骗取被害人金额达72.9万余元。
2011年9月19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查获客户信息资料、银行卡等物品。当时,她的银行卡里仅有现金10万余元,其余赃款均被她挥霍一空。
办案法官提醒,接到类似“中奖电话”切勿轻信,这其实是骗子实施电信诈骗的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