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监守自盗” 吃啥吐啥
10年 我省旅游总收入增长了10倍
这些收入均需缴个税
我省减收个税21亿
3上一篇 2012年9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新个税法实施一周年:
我省减收个税21亿

 

星报讯(记者 任金如) 修订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1年以来,减税惠民效应明显,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全省约有130万人告别个税,共计减收个税约21亿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得的信息。

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税法,普通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到手的工资,实际上,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

据了解,2011年,安徽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三个税目的纳税人有245.7万,其中,工薪纳税人209.9万,个体工商户34.5万,承包承租人1.3万。实施新个税法,这三个税目的纳税人,共计减少约130万。其中:工薪纳税人减少约120万,仍需要缴纳个税的只剩80多万,减少了近2/3的人数。

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全省共计减收个税约21亿元,其中,工薪所得减收比例最大,较同期减收约14亿元,占减收总额的67%,减收幅度居全国第7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减收1.5亿,占减收总额的7%。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