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企业排污 强化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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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企业排污 强化违法成本

本报评论员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集中对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污染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总额70余万元。

(本报今日04版)

应该看到,近几年来,虽然人们对于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政府和企业都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就总体来说,我省环境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仍然较为普遍,并呈现隐蔽性、对抗强特点。一些小企业为攫取高额利润,偷排偷放,屡查屡犯;一些大企业虽建有治污设施但不运行,仍大量超标排放。

出现上述问题,很重要的原因是环境监管机制不顺,执法能力严重不足,处罚力度疲软,致使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普遍存在。因此,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是至关重要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违反或不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干扰和限制环境执法的企业和部门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不仅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要通过司法手段,不仅使其在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有关责任人还要蹲监狱,坐班房。总之一句话,对违法排污企业绝不能心慈手软,一定要强化违法成本,不能让投机牟利者得意,不能让遵纪守法者吃亏!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危及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执法部门、企业员工、社会大众都要以高度责任感与一切环境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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