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报道 高考户籍制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6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解释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升学制度。
袁贵仁介绍,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9.4%在公办学校就读,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03年出台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当地进行义务教育。现在,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了,这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袁贵仁说。
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的升学问题,教育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一个文件。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该意见通知。据介绍,这个文件有三点:一是要积极解决。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二是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这个群体,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根据这三个条件,各地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三是因地制宜。由于各地状况不同,因此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也不同,所以要求各地根据流入地的具体状况制定出具体办法、提出具体条件。
袁贵仁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落实文件,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防止高考移民,避免引起教育工作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