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学五年级时,海波(化名)因持刀捅人,就此走向逃亡路,一逃就是十六年。昨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海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而犯案时他的年龄成了庭审辩论焦点。
小学生捅人后逃亡
1995年1月20日,海波当时还在长丰义井乡红桥小学读五年级。时值寒假前,海波是到学校领取成绩单的。就在他拿了成绩单走出教室时,却被围住了。“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了。”海波当庭供述。小凡(化名)是另一所学校的初二学生,当天也和海波等人厮打在一起,海波拿出随身携带的三角刀捅到小凡的左胸部,致小凡死亡。惊慌中的海波逃离现场,随即开始了逃亡生涯。
去年,逃亡多年的海波主动投案自首。“我当时也不知道小凡死了,我自首后才知道的。”据悉,目前海波的家人已与小凡家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了小凡家人的谅解。
年龄问题成庭审焦点
海波的户口以及身份证登记的年龄显示,他是1979年12月19日出生的。但是,公安机关在侦查中,从1975年人口普查资料以及海波同学的证词中发现,海波还有一个年龄是1975年11月17日。海波犯案时是否已满16周岁?这成为庭审时辩论的焦点。
海波家中排行老四,他的辩护律师认为,其最小的姐姐是1976年出生的,海波的出生年份不应该是1975年。律师认为,应该认定海波在犯罪时未满16周岁。
人大代表对庭审“挑刺”
昨日庭审时,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走进了庭审现场,对庭审质量挑毛病。这是长丰县法院进行“两评查”活动以来,终于进入实际检查阶段。对于法院案件、文书进行随机挑选抽查,随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的现场评查。
“法官应尽量使用书面语言,比如法官在庭上问‘可有其他问题了’,应该问‘有没有其他问题了’。”人大代表庭审后给法官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