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因收录“NBA”等239个以外文字母开头的词语,遭到“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和翻译家江枫等百余名学者联名举报。举报的学者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称商务印书馆推出的新版词典违法,甚至有学者高呼要捍卫汉语的纯洁性。
《语言文字法》中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举报者正是根据这条规定,判定《词典》收录外文字母开头词语违法。事实上,这条规定还有后半句:“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如果不断章取义地理解“第十一条规定”,相信《词典》收录外文词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
汉语是我们的母语,其本身就凝聚了民族文化的精髓。战争狂人希特勒说过:“要消灭一个民族,首先瓦解它的文化;要瓦解它的文化,首先消灭承载它的语言。”可能正是出于对本民族文化遭受入侵的深远忧虑,一些学者才会对词典收录外来词显得忧心忡忡,才会呼吁要保持汉语的纯洁性。
问题在于,汉语的纯洁性真的有污损之虞吗?试问,从汉语诞生以来,无论是发音还是书写,已经经历了多少演变?太远的无法考证的且不说,商周以降,汉语哪朝哪代维持不变?在语言自身发展规律的作用下,汉语里有很多词汇来自少数民族甚至外邦。汉语总是不断在吸纳和淘汰一些词汇,逐步走向丰富的。
也有学者认为,汉语吸收外文词未尝不可,但一定要进行汉化。在现行汉语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telephone”一词最初引进的时候,被译作“德律风”,最后才有了更符合汉语表意功能的词语“电话”。但若说诸如“NBA”、“WTO”之类已经被大众默认,在使用上更为简便易行的词汇,硬要纠正为“美国职业篮球赛事”、“世界贸易组织”,我认为就大可不必了。
些许外文缩写词,坏不了汉语的纯洁性,更动摇不了汉语作为母语的地位。倒是一些学者该好好用些心思,考虑考虑怎么将不断涌入国人阅读视野的新外文词汇,翻译得更贴合汉语规范,让大众易于理解接受和乐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