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对日索赔团体9月3日在重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15名“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拟于9月10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日本政府进行民间索赔,这将是该团体自2006年开展对日诉讼索赔以来第一次在中国国内提出对日诉讼索赔。
据了解,“重庆大轰炸”受害者诉日本国受害赔偿案已于2006年3月30日至2009年10月5日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进行了四次提诉,来自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乐山市、自贡市、松潘县、合江县侵华日军大轰炸受害者共188人,成为了这场大规模跨国诉讼的原告。截至2012年3月,已有24名原告出庭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进行了受害事实的法庭陈述,控诉侵华日军大轰炸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给受害者带来的身体及精神伤害,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据“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对日索赔律师团首席律师林刚介绍,此番首次在中国国内提出对日诉讼索赔主要是应重庆大轰炸受害人的强烈要求,并根据国际惯例和各国司法实践,追求战争犯罪的责任不受时效限制,以及“重庆大轰炸”属无差别轰炸,性质恶劣,是极其严重的战争犯罪,不应享受国家主权豁免等背景下实施的。
据史料记载,从1938年2月至1944年12月,侵华日军对重庆及其周边城市商业区、平民聚居区实施了6年零10个月的狂轰滥炸,史称“重庆大轰炸”。轰炸造成重庆32829人直接伤亡、6651人间接伤亡,房屋损毁11814栋、21295间,财产损失约合100亿法币(当时国民政府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