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物价部门核准的地面小型车辆停放服务费30元/月·辆,擅自被提高为50元/月·辆或80元/月·辆。昨日类似这样的5个小区因违规收费,在物价检查中被责令退还违法所得金额68449元,并处23500元的罚款。
物业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昨日合肥市物价局对合肥华庭小区、秀珍大厦、皇马花园小区、宝业城市绿苑小区及中翔盛景名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有的物业公司违反规定不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如擅自将物价部门核准的地面小型车辆停放服务费30元/月·辆,提高为50元/月·辆或80元/月·辆;有的物业公司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如物业公司在没有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没有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明码标价的情况下,收取了部分业主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等;还有物业公司在该停车场自制收费公示牌对外来车辆收费。
昨日,记者从合肥物价局检查分局了解到,目前检查人员已经责令管理上述小区的物业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违法所得金额68449元,并处23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