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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示: 要重视公示重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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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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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示: 要重视公示重视监督

钱兆成
 

徐州贾汪区600名科级干部被要求真名实姓申报个人家庭财产等情况,并在网上公布。(本报今日18版)

徐州贾汪区的官员财产公示相比于其他地方的公示显然是有进步的,毕竟有一位副职比较详尽地将自己的财产晒出来了。而之前江西黎川县的公示仅限于新官,当地纪委认为这样做阻力会小一点。

的确一项改革总会遇到阻力,徐州的公示或多或少也遇到了一些消极的阻力。比如在记者随机查看的100名干部个人公开信息中,像区财政局副局长朱珺申报2至3套住房的只有4人,其余96人的申报内容如出一辙——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

这96份克隆申报单经得起推敲吗?这显然引出改革的另一个注意点:要重视公示更要重视监督。

这里的监督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起社会的监督体系,即外部监督。二是完善信息统计体系,即内部监督。没有这两个体系的建立,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

具体而言,内部监督起步于申报环节。申报体系中第一个环节就应该是调查,对于官员申报的相关情况,要有一个小组核实。接下来的环节才是公示、惩治及记录在案。而外部监督应该能够倾听到那些沉默的声音,如果公示出笼,群众的反应是没有异议,那公示的效果无疑要大打折扣。

这则新闻称,内部监督依旧处于“地下”状态,如现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就对记者表示,他们单位的“头”就不止一套房,还有私家车。记者问他为何不举报,“我又不愣(傻),关我啥事?”

当然需要肯定的是官员财产公示,符合公共利益,能促使官员保持廉洁,而它目前可能存在的瑕疵,不能成为我们放弃它的理由。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要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官员财产从零星公开向全面公开,从内部公开向外部公示,建立官员财产公示长效机制,使官员财产能够经受住历史、民众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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