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间钱如潮水,一念间家破人亡
2012年8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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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乱象调查(下)
一念间钱如潮水,一念间家破人亡

记者 雷强
 

家住巢湖市的杨俊文(化名)在今年4月份的一天,家中突然闯进一群不速之客。这群人个个凶悍异常,并且有意无意间露出身上所带的“家伙”。直到这些人拿出随身携带的担保书时,杨俊文才恍然大悟,原来都是自己为赌友担保所惹下的大祸……

随意担保成了“替罪”羔羊

2012年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家住巢湖市的杨俊文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还未来得及换鞋,就被一群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堵在客厅中。

直到这些人拿出随身携带的担保书时,杨俊文才恍然大悟,原来都是自己一时冲动为赌友担保所惹下的大祸。

身为采购员的杨俊文平时喜欢来点“小刺激”,出差时,经常和朋友出入一些赌场“小赌怡情”。4月初的时候,他和朋友一起出差到合肥,在一个小赌场内赌了几把。他没有输钱,但同去的朋友输得厉害,几万元现金输完不说,还在赌场借下了5万元的“爪子钱”。

“当时朋友拿到手的只有4万5,5千块直接被当利息扣掉了。借钱时,放爪子钱的要求担保,经不住朋友哀求,我就替他担保了。当时对方只是让我拿出身份证复印了一下,在背面写下了担保书。后来,朋友把借来的钱又输了,我们就都回去了。谁知道他们竟找上了我。”杨俊文告诉记者:“当时我想报警,可又不敢报,一怕报复,二来担保书又是我自己写的。最终,我们家连夜找朋友和亲戚帮忙,凑了13万给对方才了事。因为对方说时间有10天,每天的利息是5000块,利滚利的算,至少要13万。”

1人借款两人同时还钱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民间借贷的放款人和借款人素质参差不齐,在追款过程中,暴力事件频频上演。而索要的欠款数额也没有一定的“谱”。

“有一次,我们放贷的一个家伙跑路了,找了好长时间都没有找到,我们就找到了当时给他做担保的那个人。”张明华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一次追款经历。

“借款人借了10万块钱,月息2毛,每个月的利息和本金裹在一块算。约定的是3个月还款,但3个月后找不到这个人。没办法,我们把为他提供担保的那个人找到了,让他还,他不还,只好打。关在宾馆里,打了2天,才把钱全部要回来。”张明华坦言:“这样做是违法的,但不管怎样,我们的钱要收回来了,谁让他作担保的。而且,我们也警告对方不许报警,对方一般也不敢报警。”

“就在我们把钱收回来后大概2个月左右,借款的人被我们找到了。虽然他的朋友已经帮助还上了,可借款人打的条子还在我们手上。”张明华表示:“我们把人抓来以后,同样的打一顿,关起来,让还钱。最终,钱还是要了回来。这样,等于要了双份的钱。所以,说句实在话,一般遇到借高利贷的,不管关系怎样,最好不要为他们提供担保。”

15万元借贷导致家破人亡

记者通过查阅法院的相关案件卷宗发现,在民间借贷中,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在无法还清欠款的情况下,不得不铤而走险或是走上极端。

在六安的一起案件的卷宗中,记者看到,一名借贷者因为还不起贷款而最终导致家破人亡。这名借款者叫李宏飞(化名)。因为做建材生意无法周转资金,便在一次进货前找到当地专门放贷的“高利贷”借款。当时借的是15万元,约定每天的利息为3%,半个月左右还款。谁知,就在进货后的第三天,李宏飞所进的钢材价格猛跌下来。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钢材价格一直上不去,而所借的款子本息相加一路飙升。一年之后,李宏飞用一瓶农药解决了自己的烦恼。

人走了,但高利贷仍不断上门逼债。李宏飞的家人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高利贷违法。

频繁遇到“飞鸽”放贷者血本无归

在省城合肥长江西路国购广场前的人行天桥上,有一名经常到此摆地摊卖杂货的男子。他的名字叫许永辉(化名),每天天一黑,许永辉便骑上自行车,带上一只大的编织袋,外出摆开地摊。

今年35岁的许永辉是土生土长的合肥人。一年多以前,他还是一家规模不算太小的个体超市老板,过着有房有车的小资生活。说起自己的现状,许永辉坦言:“都是自己作的(方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去干什么放贷。”

据许永辉介绍,1年多前,他的银行存款已接近7位数,后来在一位朋友的怂恿下,他开始尝试放贷。“一开始是赚了不少钱,赚钱速度简直太快了,后来心大了,胆子也大了,放贷款也越来越大。”

“第一次被跑单是在去年5月份,当时放了有30多万,结果借款人彻底消失了,用尽了办法也没有找到。后来,接二连三地被套,直到最后一次,在朋友的介绍下,我借了一笔钱,再加上自己所有的款子都放给了合肥一家很有名气的企业。原以为这一单可以把以前的损失补回来。谁知道这家企业根本就不行了。”

“为了还上那笔钱,我把超市和房子全部卖了,还欠下一笔债务。现在想做生意,没有任何本钱,只好先摆摆小摊。”

民间借贷亟待规范化阳光化

对于民间借贷所存在的种种现状,法律界人士指出, 民间借贷事关群众合法权益,事关国家金融秩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修订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对经济案件有着深入研究的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采峰认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纠纷普遍存在且有逐渐扩大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融部门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或居民简化贷款手续,提供简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同时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间闲散资金,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减少民间借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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