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早在今年6月29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知》,要对市民多种琐碎的日常行为进行包含处罚措施的规范。很显然,按照常规的合法程序,至少面临人员与经费不足的两大难题。而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困难就会迎刃而解——采取将市容监督员收入与罚款挂钩提成的绩效制,不仅迅速将市容监督员队伍扩大到了千人规模,更激励了其市容监督的积极性,“包围”执法的壮观是能够在行政能效考核表上获得高分的。
所以,虽然国家立法与司法有相应的严格条文规定与程序,但落实到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层面,则会另出机杼,也因此,人们看到,在邵阳,难过合法性审查的《执法手册》却真真切切地取代了《行政处罚法》。这不仅是形式上的取代,而是一次行政权力的自我放纵,是对依法行政原则的破坏。表面上看,群众性的市容监督员能够对运动式的市民日常行为规范计划有所促进,但行政处罚权的无序非法让渡会导致公权力的滥用,利益驱动的行政管理机制则更可能造成利益固化私有——市容监督员希望违法越多收入越多,这与政策目标岂不将是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