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2年1月18日,合肥市长江东路某小区两栋楼的土建工程消防,有九项内容不符合标准,需要整改。负责安装和施工的某消防工程公司职工蒯某,让人伪造了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并花100元购买加盖相关公章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将两份假文件交给开发公司,获得房管部门备案合格。2012年2月底,业主投诉后案发。
8月13日上午,瑶海区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被告人蒯某管制二年。
星报提醒:有意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章等也会犯罪,做事还得按部就班,依法行事,勿要投机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