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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殡葬将免基本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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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殡葬将免基本服务费
我省出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意见
叶翔 记者 王玉 祝亮
 

“五保户去世后,涉及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将全部免费;已建的竖式墓碑高度超过0.8米的,将被限期改造……”昨日,省政府公布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       五保户殡葬基本费用全免

意见规定,今后将对全省五保户免费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内容。

此外,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对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其他城乡困难群体开展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和优惠政策。逐步实现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严禁殡仪馆捆绑收费

殡仪馆提供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并适时调整;提供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延伸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提供其他个性化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监管。严禁违反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每年要安排低价位墓穴

今后,经营性公墓,每年要在新建墓穴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低价位墓穴、骨灰存放格位。据悉,经营性公墓每两年开展1次年检,年检结果中发现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的,将在媒体上公布。

此外,今后将推行卧式墓碑和小型墓碑,竖式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已建公墓在此意见出台前形成的超大超高墓穴,应限期整改。

严禁炒买炒卖墓穴

购买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由用户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墓穴(格位)不得进行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对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群众购买,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的人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管理部门予以查处,依法收回其《公墓证书》,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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