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男子王先生为两个朋友垫付600万元买官被骗。其中一个朋友官至辽宁省一厅长,想谋求副省级职位;另一个朋友是政法大学副教授,想进公检法系统。白花了600万元的王先生说,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和“厅长”“副教授”讲过帮他们办理升迁的事,“我只是想事办成后再跟他们说”。据知情人分析,王先生打算一人扛了,把买官的朋友说出来没有意义,私下里怎么给钱也与本案无关。(据8月2日《京华时报》)
各种形式的买官卖官案件,其实我们已经见识过很多了。有的叫“造假骗官”,比如除了性别是真的,其余“一身是假”的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有的叫简历造假,年龄像弹簧一样,比如山西河津原住建局局长薛新民居然有四五个不同的年龄……其实谁都知道,造假只是表象,关键是要有人提拔你,然后才是有条件直接上、没条件“创造条件”(造假)上。同样的道理,有买官的,必然有卖官的,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通过卖官、受贿,8年内非法所得817万余元。
事实证明,买官卖官绝不只是传说,所以类似买官诈骗案才会有“市场”。新闻中的骗子,其实骗术并不高超,无非是利用一些虚假的红头文件,就能动辄骗到几百万元;那位王先生之所以会相信,则必定是因为买官卖官见识得不少,所以对于类似操作才会深信不疑。单纯就诈骗案件的事实而言,该案显然并不复杂,相信法律能够给出公正的处罚。真正令人诧异的是,对于案件中真正的买官者,居然会被认作“与本案无关”,甚至连其姓甚名谁都不知情。这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帮朋友买官的王先生说,买官者并不知情,似乎只是他一厢情愿地要给他们“一个惊喜”,这个谎撒得其实一点都不圆。不知道这位王先生是否钱多得花不完,动辄就拿几百万帮朋友买官,这朋友做得是否也太过火了一点?王先生和买官者究竟是什么关系,买官钱又是从何而来,这些关键的细节怎么能不予交代?退一万步说,就算王先生果真从来没有对买官者讲过帮他们办升迁的事,那这也是绝对的行贿行为无疑。买官诈骗只追究诈骗不追究买官,这样恶劣的先例决不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