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24日,一起个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案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市民、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观摩,为庭审评分。
2011年9月13日,小余驾驶燃油助力车和江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受伤。原告小余诉请,被告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承担给付小余意外伤害保险共计117079元及诉讼费用。
昨日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双方当庭举证、质证,并就法官归纳的庭审焦点,进行答辩。
旁听区内,旁听人员根据法庭秩序、法庭纪律、查明与核对当事人出庭情况、证据传递情况等几十项评分细节,予以打分。
“法槌都没敲出声,法官、法庭的威严都没体现,这不合适!”旁听的孙老师因此给庭审扣了几分。
庭后,工作人员收取所有评分表,将庭审评分意见反馈给合议庭,以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