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我认为我的罪名不成立,即使我有错,也无罪!”昨日,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原安徽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正、副所长在合肥中院受审,但两人均当庭翻供,表示自己以前的供述不属实。
被控私分国有资产600余万
黄某某,男,原安徽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所长。孙某某,男,原任安徽省冶金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昨日,黄某某、孙某某一同站在被告席上,而旁听席上不少都是冶金研究所的老职工。
据合肥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11月,原属国有事业单位的安徽省冶金科学研究所进行企业化改制,2004年3月,成立了职工集体持股的安徽某有限公司,黄某某、孙某某时任冶金所正、副所长,在改制后的企业里两人分别持股42.56%和9.1%。在改制过程中,两人隐匿国有资产647万余元,使这些资产流入到改制后的企业。
检方指控他们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改制过程中虚报债务,隐匿收入,应该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刑事责任。
两被告当庭翻供
法官问黄,是因为什么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黄说,“是公诉人说我涉嫌私分国有资产。”随后,对合肥市检察院的指控,黄某某说,很多都不属实,并一一列举出来。他说,“我在侦查机关做的供述不属实。”公诉人问他为什么要说谎,黄某某说,“我是被误导的。”
被告孙某某对于检方的指控,也予以否认。对于以前的供述,他说,那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当时没有回忆清楚,不属实。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