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征迁办副主任,却带头抢建骗取补偿。近日,马鞍山雨山区法院审理后以滥用职权罪及贪污罪判处原马鞍山雨山区银塘镇征迁办副主任汪见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银塘镇地处马鞍山南郊,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需要,银塘镇成为开发建设的热土——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宁安城际铁路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穿镇而过。
为加强土地征迁管理工作,银塘镇及时调整充实成立了征迁工作管理机构——简称“征迁办”,汪见龙任副主任。
2008年8月中旬,马鞍山市政府发布征迁公告,确定对太白大道及黄山渠项目进行征迁。公告明文规定抢建、抢搭等地上附属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然而,汪见龙却带头违法抢建。为了改善女儿的生活,汪见龙让其姐夫出面,在其房屋旁边再盖一栋二层楼房,给征迁人员打招呼,丈量、调查时将违建房纳入补偿范围并登记。填写二次调查表时,则移花接木将建筑面积打乱分到女儿户头上。
汪见龙的“示范”之举,在当地产生强烈的效仿效应,导致其他村民纷纷抢建。
2011年8月底,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在获悉银塘镇征迁办职务犯罪的信息后,决定立案侦查,汪见龙随即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