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于都县是当年中央红军长征的集结地和出发地。胡健勇作为在革命老区任职的官员,涉案金额累计达1700多万元,令人震惊。而他最初进入纪委的视野,并非因为贪污受贿,而是因为一起换届期间的诽谤案。
据了解,2011年换届之际,因胡健勇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他安排昔日的司机等人,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时任市委书记进行造谣诬蔑。江西省纪委很快介入查处,其县委书记职务被免后,又查出胡还有严重的经济问题。 据《南方周末》
县委书记住在银行里
于都县红旗大道,路面坑洼不平。红旗大道41号,是中国农业银行于都支行。走进院内,绿树成荫。院子深处,是一个安着电动闸门的小院子。里面有一栋白墙红瓦的平房。若无人指点,很难想到这就是前县委书记胡健勇在于都的居所。
这栋房子,曾是农行于都支行的食堂。经过改造和装修,胡健勇带着自己的父母住了进去。2009年,胡健勇从定南县委书记调任于都县委书记。于都县接待办副主任郭小文介绍,胡健勇是异地任职,在宾馆过渡性住了一段时间后,就搬进了农行。一位退休干部说,“县委书记住在银行里,这是于都解放以来第一个。”
胡健勇在农行的这个居所,成为主要的受贿场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胡健勇在担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兴国县县长、定南县委书记、于都县委书记期间,单独或伙同其妻刘晓、原司机李小华等人,受贿人民币651.088万元、美元4.1万元、港币28.2万元、新加坡币0.4万元、欧元0.5万元。除了受贿,胡健勇还被指控贪污公款近20万元。另有706.105299万元财物,胡健勇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县委书记诽谤市委书记
胡健勇派人攻击诽谤时任赣州市委书记,导致其落马被查。根据江西省纪委关于胡健勇干扰换届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2011年4月以来,胡健勇因自己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而心存怨恨,指使原司机李小华组织其妻侄刘鹏等人,肆意捏造虚假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有关领导同志进行造谣污蔑。
知情人士透露,捏造散布的谣言是李小华等人在江西省外发布的,内容主要是攻击时任市委书记用人不公等。赣州下辖19个县市区,因胡健勇在兴国和于都有较长时间任职,谣言中仅这2个县未被提及,另17个县均有涉及。
2011年6月4日,李小华被查证参与散布上述谣言且存在经济问题被双规。随后,李小华交代出了胡健勇是幕后指使者。7月17日,胡健勇被从农行的住所内带走,目击者称,被带走时胡健勇穿的是短裤和背心。7月27日,江西省纪委、组织部发布消息,胡健勇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
胡健勇对当时的市委书记不满,在赣州官场并不是什么秘密。记者从多个渠道获知了一个相同的故事:这位赣州市委书记曾未事先通知而突击到于都调研。到于都后,让秘书给胡健勇打电话问其在哪里,身在外地的胡健勇谎称自己在办公室。“那好,你用你办公室的电话马上给我回个电话。”发现胡健勇撒谎后,这位市委书记怒了,最终,胡健勇被迫承认在外地而不在于都,两人从此心生罅隙。
司机被提拔重用
2011年6月,参与散布谣言的李小华和刘鹏相继被查处。当时,李小华是兴国县政府办副主任,刘鹏则是兴国县应急办副主任。
胡健勇先后担任江西省新余市市委办副主任、江西省委农工部正处级办公室副主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兴国县委副书记、县长、定南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2009年调任为于都县委书记。
领导秘书出身的胡健勇,提拔重用自己的司机,并不让人意外。2005年12月31日,时任兴国县县长的胡健勇将自己昔日的司机李小华提拔为县政府办副主任。此后胡健勇虽然调离兴国,李小华却一直在政府办副主任位置上未动。李小华的妻侄刘鹏,也被提拔为县应急办副主任。
2011年12月23日,胡健勇案发后,兴国县免去了李小华县政府办副主任、刘鹏县应急办副主任的职务。记者经调查证实,除原于都县财政局局长因行贿胡健勇约50万元被双规、原交通局局长在胡案发前因其他问题被查处外,另有6名被查证行贿的官员,尚待追究责任。据悉,赣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胡健勇当庭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