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许女士入住马鞍山市某大酒店,将自己一条价值18000元的裤子交给酒店干洗。可是,当她拿到裤子时,发现裤子严重变形。近日,在马鞍山市花山区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该酒店赔偿许女士11000元。
前不久,一位姓许的外地女客商入住马鞍山市区某知名酒店。因为自己衣裤有点脏,她看到酒店有干洗服务项目,便将自己的裤子交给酒店工作人员干洗。可是,当酒店员工将洗好的裤子送给她时,她发现裤子已经严重变形。许女士要求酒店管理人员赔偿,遭拒。双方争论不下,许女士拨打了马鞍山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电话。
接到投诉后,马鞍山市花山区工商分局师苑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酒店进行调查。
经查,许女士干洗后的裤子一只裤脚出现不少褶皱。许女士说,自己裤子购买价是18000元,购买时间不长,说话间,她从包里翻出购买时的小票。小票显示,许女士的裤子确为近期所买,而在裤子的洗涤说明中明确注明只能干洗,不能水洗。
对此,酒店解释,他们确实是采用干洗方式进行清洗的。但新来的一位员工不熟悉操作规程,看到裤脚有点污渍没有洗净,在未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用水搓洗了,才导致裤子变形。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调解,酒店与许女士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酒店赔付11000元。
“这应该是我市洗染服务业赔偿最高的投诉案件。”马鞍山市工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