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昨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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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方案尊重民意 充分采纳听证代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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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方案尊重民意 充分采纳听证代表意见

张莉莉 李锋
 

来自听证会的声音:17位参加人提出,我省农村户数多、用电水平低,城乡居民实际用电差异较大,分档电量应结合城市居民实际用电水平,提高第一档电量水平。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方案将第一档电量提高到每户每月180度,第二档电量提高到每户每月181~350度。参加人反映的情况符合我省实际,适当提高分档电量,可以保障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用电,不因实施阶梯电价而增加电费支出或少支出。

来自听证会的声音:11位参加人提出,应考虑居民用电季节性差异问题。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方案规定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安徽省地处江淮之间,季节气候差异较大,冬季取暖和夏季制冷用电应作为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用电。

来自听证会的声音:3位参加人提出,阶梯电价增收部分支出应明确透明。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方案规定实施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的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来自听证会的声音:1位参加人提出,电网公司应抓紧制定“一户一表”改造计划,抓紧实施。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方案要求电网企业应制定“一户一表”改造规划,三年内基本完成对公用配变供电的合表用户完成改造。“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来自听证会的声音:2位参加人提出,阶梯电价方案应考虑城乡居民用电量差异,分别设置用电基数。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理由一是实施方案已经考虑了城乡居民用电差异,提高了各档电量基数;二是不符合国家《指导意见》倡导的公平负担原则,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和歧视;三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界限实际中难以界定,无法操作。

来自听证会的声音:5位参加人提出,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电量由每月10度提高到每月15度。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理由是阶梯电价免费电量部分是由其他居民用户负担的,我省城乡“低保户”159.65万户,农村“五保户”46.27万人。按每户每月10度免费电量计算,全省每年免费电量2.47亿千瓦时,免费金额1.4亿元。如提高到15度,每年还将增加0.7亿元,将会使我省第一档电量基数降低,加大其他家庭用户的电费负担。

来自听证会的声音:2位参加人提出,对用电量未超过第一档电量的用户,应在现行电价基础上适当降价。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理由一是目前居民电价存在着较大的交叉补贴,价格和成本相背离,降低价格将加剧交叉补贴,不符合国家《指导意见》精神;二是为了照顾特困家庭,实施方案已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设置了10度免费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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