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河南省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微调。
《意见》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
“本次河南新策的最大亮点,是一定程度上打破‘认房又认贷’的藩篱,为合理的改善性需求释放了明确的政策方向。”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称。 《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