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三枚假公章、一本假合同,装潢工人变身开发商,骗了马某一家6人70万元。6月19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史某、朱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
史某,合肥人,46岁。2010年10月初,他在省城望江路某小区做室内装潢时,听说小区丁怡花园有回迁房对外出售。他摸清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竟动起“脑筋”,准备诈骗。史找到31岁的牌友小朱,说事成后给他1.5万元报酬,让他冒充施工方合肥某劳务公司老总的小舅子、公司会计“王强”,帮他行骗。小朱答应了。
之后,史找广告公司,做了假的商品房购房协议,还私刻了“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某某劳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合肥某某劳务公司”三枚公章。史对工友谎称,小区开发商某某置业公司欠了施工单位施工款,要用丁怡花园三栋楼的回迁房折抵欠款,委托自己低价出售回迁房,只要宣传、介绍,出售一套房屋可给1万元提成。
工友小吴二人极力宣传,被害人马某亲戚6人商量后,冲着低价,决定“抢”购14套!同年10月13日开始,6人先后和“王强”签了14套商品房购房协议,协议约定每套房定金5万元。史某20天内,就赚到了70万元定金,给了小朱1.5万元。到了交房期限,史以各种借口推脱。
2011年8月15日,马家人终于觉醒,报警称被骗,史某却早已逃跑。庭审中,史说,他曾到丁怡花园住宅内踩点,打探到多处空置房屋,并让马家人到屋外,让其通过猫眼看房子。史在法庭上认罪了,还说“目前没有能力赔偿,只要出狱,以后一定尽力赔偿。”此案未予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