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随着“毒驾”日益成为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有关部门相应的排查力度也在加大,要求“毒驾入刑”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公安部的数字显示,今年3月以来截至5月底,全国各地共发现客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692人,注销驾驶资格127人;发现货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744人,注销驾驶资格108人。受全球毒情的影响,近年来新型毒品在中国迅速蔓延;众多吸毒人员中,拥有驾照者不在少数。同时,有研究表明,“毒驾”比正常驾车的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和‘醉驾’一样危险,已成为又一重大社会安全隐患。”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等多位人士呼吁,“毒驾”应该尽快纳入刑法调整范畴。
近期,因“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不时见诸报道。不久前发生的江苏“4·22”特大交通事故即是一个惨痛的例子,出事大客车驾驶员王振伟此前曾吸食冰毒,并在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操作失当,最终导致14人在这场车祸中丧生。不少法律界和相关部门人士表示,近年来“毒驾”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性显现,的确有必要考虑“毒驾入刑”。从实践来看,公安机关近年来开展整治“酒驾”行动,以及在立法上“醉酒入刑”均取得了较好的打击和震慑效果。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6月底前,各地公安机关将对辖区所有客货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有吸毒史的,立即停止运营;对具有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未戒除情形的,一律注销驾驶资格。同时,针对今年以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包括驾驶人吸食毒品在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就“毒驾入刑”作进一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