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平县桃溪镇村民李某,于3年前脊髓发病,下肢无法站立,只能靠轮椅过活。眼看积蓄已尽,而病情加重,李某着急之余想到放火烧山,以此引发政府重视帮自己治病。去年12月26日中午12点半,李某来到村旁的“旱水坑子”山场,他找来木棍,绑上枯树叶,点上火引燃了山场,然后连忙报警,最终导致过火林地面积达5亩,李某也因纵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6月11日《东南新闻网》)
因为没钱看病而放火烧山,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又是一个“弱者维权”的典型故事。这样一个模式是:底层弱者以他们的实践感引导他们去利用自己的弱者符号并运用某种特别的方式在社会政治的大环境下让媒体关注,以达到尽快解决问题的效果。信息社会,人类进入“媒介化生存”时代,传媒充斥在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如何达到让传媒为自己说话?一个办法就是弱者用挑战底线的做法吸引媒体和大众的关注。
这就是底层弱者所拥有“相对优势”。同情与反思底层农民的遭遇是一个普遍的朴素情怀,尤其是这样一位重病患者,因为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值得担忧的是这成了一种惯性,弱者在进行抗争时,就如新闻中主人公李某一样,不惜以放火烧山这样的行为来衬托自身的弱势处境,从而引来社会力量的关注与支持。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在检讨申诉部门的惰性作风和重大疾病国家承担机制暂时缺位外,更加有必要为弱者维权提供必要的减压阀。为弱者维权提供必要的减压阀出于以下三方面的需要:第一,为弱者减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第二,为弱者减压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第三,在我国,扶助弱者,为弱者减压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更是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客观要求。
不容否认,总体而言,良民变成刁民,以求达到利益抗争的目的,这并不是他们的初衷,是无奈的选择,是依势抗争形势下的无奈。地方政府更应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带头者,而不是矛盾的制造者和加剧者;应该与老百姓打成一片,不能轻率地视百姓为 “刁民”,从而才有可能化解矛盾,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