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民国建筑、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位于新街口黄金地段。近日,有媒体发现张公馆北楼被开发商房主当成了某豪宅的售楼处,南楼则单独出售,喊出了高达6000万元的“天价”。
点评:如果张治中公馆属私人产权,使用或叫卖可能并不违法,但政府应当有相关法规,对这类有价值的名人故居,要求产权人按法律要求进行保护,比如不能拆毁或重建。政府、公益组织也可提供一部分资助,来保证建筑的完好。对这类建筑的保护,立法一直未跟上社会现实,除了国家立法,省、市、县一级也应有相关立法。对这类建筑的认定与保护,应有明确而清晰的法律规范,对毁坏者要从重处罚,此外要发动民间和社会力量来保护这类故居,放开对相关公益组织的限制。建设应给历史让路,应成为城市建设的最高原则。短视和急功近利已成为一种城市建设的传染病。名人故居的被毁被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切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