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8岁的陈先生去年买了一套房屋,而后结了婚。因为房产证上开始只写了他一人名字,觉得对不起妻子,就想将房产转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后来夫妻关系不和,陈先生反悔了,妻子看到丈夫反悔了,就要离婚。
据了解,陈先生是巢湖人,去年8月他在合肥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了自己的姓名。去年9月他和女朋友刘女士登记结婚,随后决定房产证加上妻子的名字。但今年年后,夫妻常闹矛盾。陈先生说,“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改掉,一气之下,我就说不加你的名字了,妻子不同意,非要和我离婚。”随后,夫妻两人闹上了法庭,最后房产证上仍只保留他一个人的名字,妻子坚决和他离了婚。
陈先生说,现在他想和前妻复婚,可前妻以这个事情为借口,就是不愿原谅他,他想借助本报告诉前妻,房子不重要,重要的是彼此相爱,希望前妻能够重新给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