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从今年3月份开始,合肥开始施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截至6月份,在合肥市共建的6家机动车环保检测站中,合肥市共发放了9万张绿色环保标志。
据了解,除低速载货汽车外,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贴绿标的车子畅通无阻,贴黄标的车子可能会限制区域、限定时间行驶。
据合肥市环保局统计,截至6月份,合肥市共发放了9万张绿色环保标志,黄色环保标志共发放数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