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物价局、交通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合肥市省际、市际、县际班线共544条线路票价进行了测算核定,公布了合肥市最新客运票价的最高指导价。新标准将从6月1日起实施。调价后,根据新方式计价,最高指导价将有所上涨。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的客运票价构成: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
据介绍,合肥公路班车客运价格,即县际及以上班车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最高指导价。运输经营单位可在不突破最高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具体执行票价。卧铺客车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执行票价一经确定原则上1个月内不得变动,春运前1个月内不得上调票价。农村客运票价应维持日常票价水平,不得随意变动。
据悉,新标准执行后,将比现行票价有所提高,这主要是计价办法的不同,短时间内可能会出现同线不同价的情况发生。乘客如果对票价有任何疑问和意见,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或者咨询。
计算方法中±燃油附加费,将以2006年5月24日我省0#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5416元、90#汽油每吨6158元为基数,以油价上涨300元/吨为起征点,可收取0.0036元/人公里的燃油附加费。油价上涨不足300元/吨的不收取,超过300元/吨的每上涨100元,可按0.0012元/人公里收取燃油附加费,依此类推。当油价回落时,也按相应的办法下调燃油附加费。具体由各市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成品油价格变动情况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