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早上,在街上收废品的李井军途经秦岭路地下道口时,一少年叫住他,从兜里掏出17发子弹,问能否当废铜卖。李井军担心这些子弹在少年手中会引发危险,当即掏出10元钱买下了这些子弹,然后交到治安巡防室。(5月29日《大河报》)
子弹是不准买卖的,李井军是懂得这个收废品行情的。面对少年送来的子弹当废品卖,李井军完全可以拒收,一不要花“冤枉钱”,二也不找那个麻烦事。可是他知道如果不及时收下,子弹一旦被小孩们用来玩耍,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尤其是万一流落坏人手中,那将是多么危险的隐患。
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位公民都应为社会的安全和谐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小事”都与我有关,牵涉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大家都有李井军这样的责任意识,乐于“管闲事”,尽一份责任,管管那些有利于社会的好事,诸如,窨井盖丢失,你看见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有人掉下去;道路上有电线落地随时都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你可以去报个警,或者采取措施消除障碍物;有小偷作案,你发现了,及时提醒或报警都可以给他人或社会减少损失,消除不安全隐患。